宁陕县月河旬阳坝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陕县月河旬阳坝段防洪工程,依据宁发改农经〔2019〕48 号文批准建设,以宁发改农经[2020]29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陕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宁陕县沙坪村段、竹山村段、旬阳坝段、七里沟段、月河村委会段、月河坪段。
2.2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五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2.3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沙坪村段新修堤防656m,新建排洪涵管2处;竹山村上段新修堤防576m(上段左岸0+000--0+576);
施工Ⅱ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竹山村段新修堤防748m(中段左岸0+000--0+249,下段左岸0+000--0+499);
施工Ⅲ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旬阳坝段新修堤防459m(右岸0+000--0+459),新建排洪涵洞1处;
施工Ⅳ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七里沟段新修堤防561m(左岸0+000--0+561);
施工Ⅴ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月河村委会段新修堤防348m(左岸0+000-0+348);月河坪段新修堤防194m(左岸上段0+000--0+087,左岸下段0+093--0+200);
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宁陕县月河旬阳坝段段防洪工程施工建设期监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企业资信、财务良好。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向西50米帝都大公馆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00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5 第四 开标室。(注:受疫情影响,各投标人只可委派一名代表到场参加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秦都市报》、《宁陕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陕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工
电 话:******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向西50米帝都大公馆8楼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29—******转8023
2020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