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拆除平镇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广告牌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坪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经镇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坪县拆除平镇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广告牌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镇坪县拆除平镇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广告牌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XSGSZPCG-2020(19)
三、采购人名称:镇坪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下新街49号
联 系 人:周东
联 系 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
五、项目概况:拆除高速路6个广告牌。
1.项目用途:用于镇坪县拆除平镇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广告牌项目
2.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3.采购预算:24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7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特定资格条件1-5项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6:30时前。
2.磋商时间:2020年5月18日16:3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0321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缴费时必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
十一、磋商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