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示范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二期-恒口之心段工程(配建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以安恒经发(2015)87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恒口示范区恒口之心段滨河公园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单层框架构楼一排,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示范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二期-恒口之心段工程(配建项目)施工监理;标段编号:E******93bc7eihob9001;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示范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二期-恒口之心段工程(配建项目)施工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的建设监理(含工程范围内所有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建设材料及工程设备的进场验收;施工设备的进场、验收及运行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示范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二期-恒口之心段工程(配建项目)施工监理: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示范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二期-恒口之心段工程(配建项目)施工监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0年09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0年09月16日 00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0年09月11日 00时00分 起至2020年10月10日 14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2 标段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示范区月河堤防综合工程二期-恒口之心段工程(配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0月10日 14时00分 ,地点为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三秦都市报》 等媒介上发布。
9.保证金账号
9.1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9.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9.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0321。
9.4银行单据(回单)上应注明该项保证金所对应投标项目(标段)的名称(编号)。
9.5投标保证金在法定要求和时限内由银行直接转账方式退还对应缴纳账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月滨北大道1号 | 地址: | 安康市东大街2号 |
联系人: | 魏佳盈 | 联系人: | 曾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