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机场快速干道智能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康机场快速干道智能监控采购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10 09:00:00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DLAK-2020-046
2、项目名称:安康机场快速干道智能监控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约156万元
4、采购预算控制价:******.71元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西南距安康市中心15千米,为4C级中国国内支线机场,快速干道全长3.8km,为双向6车道;项目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机场出入口人脸抓拍、车内人脸识别卡口测速抓拍系统的建设以及接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现有监控平台。
采购范围:安康机场快速干道智能监控采购项目1项,工期:30天
5、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1 00:00:00 至 2021-1-2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 库[2004] 185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0-11-20 09:00:00 起至 2020-11-26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 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递交至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并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2 月10 日 09:00 时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12-10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陕西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创业大厦7层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
联 系 人:颜女士
电 话:******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 19日